发布网络货运运营暂行办法:定义平台责任 规范平台运营行为
近日,交通运输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《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管理暂行办法》,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,有效期为2年。
据了解,《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管理暂行办法》共4章30条,将无车运输更名为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管理
同时,《办法》控制了承运车辆和司机的资质审查、货物装载和运输过程、信息记录保存和运单数据传输、税务支付、网络和信息安全,以及卡车司机和货物 ** 系统规定了益保护、投诉报告、服务质量和评价管理,合理界定了平台责任,规范了平台运营行为。
运输部运输服务部货运物流管理部主任 余兴源:措施)核心是为我们的传统道路货运行业插入互联网翅膀,利用互联网提高我们的运输组织效率,可以增加我们的道路货运运营商收入,减轻我们的业务负担,促进我们的行业降低成本和效率。
据悉,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于2019年12月31日结束。自2020年1月1日起,试点企业可按照《办法》的要求,申请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;县级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应当按照《办法》更换符合有关条件的试点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。未纳入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范围的经营者,可以按照《办法》申请营业执照,依法从事网络货运经营。
物流企业负责人 杨珍:那么这种方法的发布,我们的身份是明确的,也明确了我们作为网络货运平台的主体,应该承担什么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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